等到中午程斌满载而归的时候,闲得无聊的伊芙已经收拾了好大一堆枯柴,而且还用食物包装袋上的锡纸做了个烧水的杯子,把早晨收集到的露水烧开了方便饮用。[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800 ]
看着地上堆放在一起的大大小小的枯枝,程斌摇头笑道:“你还真打算在这里长住下去了?”
伊芙手里拿了一根长长的粗树枝,正用一块边缘锋利的石头给树枝剥皮,这根树枝是她好不容易找到的,很直,粗细也合适,而且因为来自一棵枯树,所以内含的水分也不多,不用担心干燥后会变形,她现在只等程斌回来用伞兵刀上的锯齿来锯断两边就是一根很好用的棍子。
看到程斌回来,她放下手里的工作,抬头看着他问道:“有什么发现?”
程斌撇了撇嘴,把肩膀上扛着的猎物扔到地上,向伊芙说道:“你就不能配合着夸奖我一下?”
“哎呀。”伊芙脸上一幅漫不经心的表情,却用夸张的语气说道:“你居然弄到这么大一块肉,真是太了不起了。”
“这也太假了。”程斌抱怨道:“你能给点敬业精神吗?”
伊芙笑了一下,看着他柔声说道:“因为我知道你有多强,所以这点小事实在没什么可惊讶的。”
这话也可以理解成一种恭维,所以程斌算是勉强接受下来。他刚才在树林里发现了一队野猪,两大三小,他猎杀的这头是最小的,体重不足五十公斤。
从理论上来说,这种选择猎物的方式肯定是错误的,不但是有竭泽而渔的嫌疑,而且猎杀效率也不高,但是程斌从前的经验告诉他,野猪这种东西体重一旦超过了一百公斤,那么危险性就会大增,即使没有獠牙,也可能把一个成年人撞成重伤。他现在手里只有一把军刀,所以才会选择最稳妥的那个目标。
因为回来的路途有点远,所以他已经把这头猪清理过了,内脏和猪头都已经扔掉,极大的减轻了重量,但是即使这样,扛着猪一路走回来仍然让他出了一身的汗。
他喘了口气,蹲下身子从猪肚子里拽出一只已经收拾好的野鸡来,虽然这只鸡已经被他开膛分尸过,连毛都没剩下,但是仍然可以看出生前遭到了虐杀。
实际上这件事真不能怪程斌,他捉这只鸡是在遇到野猪之前,结果整个抓捕过程比后来捉猪还在麻烦好多倍,要不是这只鸡一头钻进乱草堆里出不来,恐怕程斌就要失去这个猎物了。
他拎着白条鸡走到火堆边,在伊芙捡来的树枝中挑选合适的准备烧烤,嘴里说道:“有个好消息,这里的野兽怕人。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有不怕人的野兽吗?”伊芙不是狩猎爱好者,所以不太明白程斌的话是什么意思,下意识的持怀疑态度。
“那是不一样的。”程斌解释道:“如果没见过人的野兽,看到有人出现,会先停下来观察,但是这里的野兽见到我就跑。”
“也许是你长得太对不起观众了。”伊芙笑道,然后她收起笑容,说道:“你是说这里离山外不远,野兽们经常可以看到人?”
“应该是这样。”程斌点头说道:“所以你就别忙活了,咱们吃过午饭就离开这里。”
“你知道怎么走吗?”伊芙对于这个决定持欢迎态度,但是对于细节不怎么放心。
程斌笑了一下,看着她说道:“有一点想法。”
没有调料的情况下,这只纯天然野鸡实在让人提不起胃口来,程斌把剩下的那袋单兵口粮给伊芙吃了,自己啃了半只没滋没味的野鸡,又用包装袋把烤好剩下的半只鸡裹了放了起来准备带走路上吃。
两个人仔细收拾了一下,把收集到的水都喝掉,又认真熄灭了火种,这才离开了这个待了十几个小时的宿营地,向着未知的山外进发。
伊芙背着改装过的伞包,程斌则用一大块伞布包了剔下来的猪肉,拎了棍子在前面带路。他上午狩猎的时候发现了一条动物经常穿行后形成的小路,估计应该通往水源。山上的水肯定会向山下流,所以他的计划很简单,找到水源,然后跟着水源向山外走就是了。
这个想法很合理,所以进行得也算顺利,他们在傍晚时分找到了目标中的水源地,那里是一个不大的池塘,没有流入的水流,所以应该是一处泉眼。
晚上两个人在离水塘几百米的地方生起了一堆火来,两个人轮流守夜,饮用水净化剂处理过的水有一股怪味,而更让人难受的是没有滋味的烤肉,他想过找点水果之类的东西改善一下口感,但是被伊芙阻止了,比起口感来,显然节约体力才是最重要的。
第二天两个人顺着水塘里流出的一条溪流向山下走去,溪流不大,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河床,所以两个人经常必须绕路才能跟上小溪,但是好在这些难题都被他们克服了下来。
第三天接近中午的时候,程斌站在一个山包上看到了山脚下的公路,显然他们走出山林的计划成功了。
为了庆祝这个发现,他们决定休息一下,比起到公路上去,显然树木里要安全一点。但是很快程斌就发现这个想法太一厢情愿了,因为他正拿出镁棒准备生火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了一下微弱的树枝断裂声。
程斌来不及细想,蹲在地上的身子向旁边一闪,就看到一个人从身边扑了过去。他连忙扔掉镁棒跳了起来,嘴里大叫了一声,招呼伊芙小心,眼角的余光发现在自己的身侧又出现了一个,这人手里似乎拿着一支枪。
虽然程斌觉得这两个人很可能不是坏人,但是出于安全的考虑,他还是立刻决定不能给对方控制局面的机会,所以他立刻向那个拿枪的人冲了过去。
那个人显然没有想到同伴的偷袭会失败,所以手里的枪并没有举起来,发现程斌扑过来,这才急忙举枪,但是这个时候步枪枪身太长转动不灵的缺点就暴露了出来,程斌先一步按住了他的枪。
刚才遇袭的时候,程斌正准备用军刀刮镁棒生火,这个时候他早已经扔掉了镁棒,但是军刀还在手里,如果他决定要杀死面前这个人,那么这个人现在已经死了。
程斌的谨慎救了这人一命,他不知道这两个人的身份,不愿意莫名其妙的杀人,所以只是抬脚把这人踢了个跟斗,顺手压下了步枪。
夺枪这个动作耽误了时间,所以他还没有来得及转过身去,就已经被刚才偷袭他的人从背后牢牢抱住,程斌觉得这个人的臂力很强,双臂把他的两个胳膊一起抱住,居然挣脱不开。
对付这种业余级别的擒抱,程斌有太多的办法,可惜他还没有来得及用出来,就听到了一声清脆的枪声,一发子弹从正在角力的两个人身边分过,带走了抱住程斌那个人的帽子。
天大地大,有枪的人最大,所以尽管还没有弄清发生了什么事,但是程斌身后的人还是立刻放开了手臂,退开了一步,程斌向前冲出,顺势在刚才被自己踢倒在地的人身上又补了一脚,让他从地上爬起来的努力化为泡影,然后才发现自己手里的步枪是一支老掉牙的猎枪,外型有点像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但是构造显然要简单得多,居然没有保险。
开枪的人是伊芙,她手里端着一支八一式步枪,一脸严肃的看着他们,在她的脚下,一个男人正把腰弓成一个小写的n字型,抱着肚子努力向句号靠拢。
看到自己控制了局面后,伊芙得意的向程斌扬了一下手里的步枪,示意他看看四周还有没有漏网这鱼,同时隐瞒了刚才那一枪其实是打偏了,她本意是鸣枪示警,却差一点击中和程斌纠缠的人。
程斌对于伊芙的强悍早有领教,倒也没有质疑她的能力,端着步枪四下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迹象,这才又走了回来。
这时伊芙已经把三个男人弄到了一起,用伞绳让他们互相捆了起来,那个被伊芙逆袭成功的倒霉家伙也已经恢复了过来,正侧躺在地上喘气。
三个人中看起来那个偷袭程斌失败的人最不甘心,一直在嘟嘟囔囔的说着什么,可惜他的口音太重,伊芙在没有确认安全的时候没有一点心思来分辨他说话的内容。
看到程斌自己一个人回来,伊芙松了一口气,向他摆了摆手,示意他过来看这三个人。
程斌凑过去仔细看了一下,发现这三个人的年纪都不算轻,被伊芙夺枪的人一脸的皱纹,看上去总有四五十岁了,袭击自己的那个人身体最强壮,但是看年纪也绝对在三四十岁开外,倒是那个被他放倒的男人看起来最年轻,不过也肯定要比自己大得多,这个人的身体也最瘦弱,怎么看都不像是个习惯出力气的。
他凑过去看的时候,那个壮汉又嘟囔了几句,程斌皱了一下眉,听出这人说的倒是普通话,只可惜口音太重,所以听着别扭,不过程斌觉得这人的口音有些熟悉。
黑龙江的普通话口音比较正,后来在内蒙古草原上遇到的人中,大部分人的普通话也还算标准,像特木和陈星这样的正宗蒙古族口音要重一些,但是只要语速别太快,也能听得明白,相比起来,倒是面前这个人的普通话水平更像外文,估计比起传说中的川普也不遑多让。
他想了一下,猛然想起从前在读大学的时候班上有个同学就是一口这种水平的普通话,那人的家庭条件不怎么好,据说是从山里出来的,不过从小学就在城市里寄宿读书,印像中他不怎么爱说话,却是名符其实的学霸,次次考试都拿一等奖学金的主,程斌和他不是一个宿舍,交际圈子也不一样,所以并不熟悉,现在对他的印像只有两个,一个是学习好,第二个是口音重,他现在才恍然想起,这个学霸同学和面前这个壮汉的口音很像,于是脱口问道:“你们是河南人?这是什么地方?”
这个问题让对面的三个人吃了一惊,三个人互相看了看,最年轻的那个人脸上露出怪异的表情,盯着他说道:“这里是中国河南省河马县河马乡,今年是二零一五年。”
程斌一脸无奈的看着他,心说就算自己刚才的问题比较符合穿越文的套路,你也用不着这么配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