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摸半天都没看到这孩子的父母。
一些稍微有一丁点责任心的父母在丢弃了孩子之后,会躲在一边暗戳戳地观察,如果实在没人捡就先抱回去,第二天再扔。
如果有人把孩子捡走那就万事大吉,他们也会心安理得地离开。
至于人家捡走后是怎么处理,是自己养还是送福利院,就跟他们无关了。
说到底也只是寻求一个心理安慰罢了,完全是自欺欺人。
她不由得感叹道:“这孩子也忒可怜了,这么小就没了爸爸妈妈,还把她丢在这荒郊野外,万一没人发现不得冻没了。”
许大茂抚摸着汤圆那柔软的头发,眼中尽是宠爱之色:“那倒不会,这条路上人挺多的,孩子一醒了就得哭,肯定有人能发现。”
这时那个骑自行车的男人也到了跟前,好奇地凑过来一看,顿时连连叹气。
“可怜见的,这大冷天的,瞧把孩子脸都冻红了。”
许大茂瞟了那人一眼,心说您老什么眼神啊,我闺女的脸是健康的红润好吧!?
秦京茹虽然对孩子有恻隐之心,却并不想收养,那人面带同情之色,便问:“师傅,您能收养她吗?”
那人唯恐避之不及,连连摆手。
“我家可没余粮,你俩再等会吧,这条路上经常有人走,还有长途车,到时候可以问问。”边说着边跨上车,迅速离开。
许大茂苦笑道:“这年头粮食都有定量,谁愿意家里多张嘴啊,也只有咱们家这种条件好的才没什么压力。”
秦京茹心中一动,仔细观察一下丈夫的神色,见他眼神中尽是温柔,心中不免有了一个猜测。
“大茂,你是不挺喜欢她的?”
许大茂作出追忆状:“你也知道,我22岁结婚,我前妻那会是20岁,正是好年华,可不知道怎么的,这么多年总是怀不上。”
“这事我一直耿耿于怀,而且你没发现嘛,我特喜欢女孩。”
秦京茹点点头,丈夫是真喜欢小丫头,小当和槐花都跟他特别亲,只要表姐提出来,让改口叫爸爸,她俩都不会反对。
相比之下棒梗就要差多了,明显只是面子上的功夫。
“你不喜欢男孩?那我要是...”秦京茹有点纠结,她个人当然想生男孩,可万一生下来丈夫不喜欢,那可咋整。
许大茂忙打断:“想什么呢,之前在秦家村不是说过嘛,兹要是你生的,我都喜欢。”
秦京茹心中温暖,微笑着说:“这么说你有想收养这个孩子的想法?”
“有想法,但还没想好,这眼瞅着你也怀上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也算为咱们的孩子积德行善。”
“不过我觉着这孩子与我俩有缘,你没发现她长得有点像你表姐吗?”
“是吗?”秦京茹横竖看了半天,完全看不出来到底哪里像了,又不好反驳。
长得特别可爱倒是真的。
“一会万一有人起贪念,把篮子和被子拿走了,把孩子一个人丢在这儿,那可作孽了。”
秦京茹悚然一惊,点头道:“你说得对,棉花可是好东西,难保碰不上这种人。”
“既然咱们看到了就不能袖手旁观,那就带回城里吧,是送福利院还是自个养,咱们商量一下再说。”
“行,那一会你在后面扶着些。”许大茂提起篮子掂了掂,“嗬,这孩子挺沉的,长得真好。”
“确实,胖乎乎的。”秦京茹又掏出那张纸条看了看,“大茂,你说这孩子有多大?”
“这纸条写得文绉绉的,感觉像是文化人写的,日期就日期呗,还整个生辰八字,也不嫌麻烦。”
许大茂这么写也是为了给秦京茹留下一个好印象——这孩子来自有文化的家庭。
装模作样地掐指一算,笃定道:“57天大,快两个月了。”
两人又商量一番,决定先不去秦家村了,不然就很尴尬。
乡亲们会以为你俩四月份结婚,现在孩子都这么大了,说明你俩婚前有不检点的行为。
哪怕你俩是恋爱关系,未婚先孕也为世人所不齿,男方还好点,女方就得背负起不自重不自爱的骂名。
不解释吧,就相当于默认;解释吧,人家会认为是你们生不了孩子,所以才捡了一个准备自己养。
在不可描述心理的驱使下,不管怎么说,横竖都是你有问题!
谁让你嫁给了城里人呢?
村里那些八婆传播小道消息的能力太强了,没事也能给你说出事来,到时候弄得岳家脸上不好看。
许大茂跨上自行车,一脚蹬地,眼瞅着秦京茹已经抱着篮子在后座上坐好,便准备朝城里出发。
之前西北方向路上的那个行人也走近了,隔着十几米就嚷嚷道:“哥们,隔着老远就瞧见你俩跟这嘀嘀咕咕的,什么事儿啊?”
许大茂老早就看见这人了,只是没料到他会主动搭话,闻言回头看了一眼。
那人明显是公社的社员,穿着件灰色土布棉袄,虽然很陈旧,看着却还干净。
方脸酒糟鼻,头发乱糟糟的,双手笼在袖子里,正朝这边走着。
秦京茹心中一动,应道:“有人扔了个女娃娃在路边,刚刚发现的。”
说着把篮子微微倾斜,方便那人看。
那人先在秦京茹脸上身上巡梭了两遍,看到两人都穿着军大衣,眼中露出艳羡之色。
随即看了看篮子,当看到汤圆身上的襁褓,脸上贪婪之色一闪而逝。
许大茂微微皱眉,这人不会是对棉花起了贪念吧,刚刚才说起呢,这么巧。
汤圆身上这幅襁褓是许大茂特地去西城区找裁缝做的,棉花用量很足,差不多有三斤,很厚实。
六十年代的冬天太冷,就是怕孩子冻着。
“坐稳了,咱们走。”许大茂隐隐约约感觉这人怕是要截胡,不想跟他多说话。
“等会。”没成想秦京茹却跳下车来,“老乡,你是哪个公社的,几队?”
那人不敢再乱看,老老实实答道:“我是十三陵公社,第十二生产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