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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欲低下头饮食生野猪血的奥德括一听,尴尬得直挠头,带着歉意说道:

“以前都是他们带我走,我太久不来已经有些记不住,不过应该也快了,只要走出森林到洼地就能看见海边。”

“这话我这两天听你说不下百遍,耳朵都已经起茧子。”夏九歌直摇头,无奈叹口气。

“这次是真的,”奥德括开口解释,“碰到野猪窝就!说明不远了,因为野猪经常去偷吃南部落居民的庄稼。”

说完,他趴在野猪脖子上吸吮还在流出来的鲜血,喝完之后长吟发出舒服的叫声。

夏九歌在边上观看直皱眉,不由沉思起来。

至于出言提醒奥德括不要生吃肉食,想想还是不说也罢,他也没有那个心思,这是土着的饮食文化,奥德括跟他只是合作关系,没必要去告诉生吃的会引起什么危害。

现在他想的是如何回到无限领地,不然时间一久,大伙都以为他被西部人抓住后分而食之。

想到这,他对着正在享用鲜血解渴的奥德括说道:“给个话,今天能不能到达海边?”

奥德括见他询问,缓缓抬起头,带着沾满血的嘴有些心虚回答,“应该可以!”

日!什么叫应该?

夏九歌心里怒骂一声,眼中浮现起一抹失望。

他就是听信奥德括带路,他们已经在南部落迷路转了两天,现在凭借超强记忆力回想,好在不是原地转圈。

要不是说一线天封锁长达一周,加上奥德括真的带他走过封锁线,他早就想带着小白原路返回硬闯一线天。

他们在进入南部落第一天,两人携带路上吃的肉干已经吃得一干二净,尤其是淡水,在这闷热环境下比食物早先用完。

从昨天开始饿了他们都是自己打猎充饥,渴了就找水藤与收集露水解渴,可就是没找到任何一条小溪,甚至连丛林都还没有走出去。

夏九歌都不知道这个岛究竟有多大,仅仅是一个南部落山上的森林,边找路边走两天,还是没有走出去。

令他最郁闷的是,偏偏这么大的一个岛,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发现,真是邪门!

好在这几天他也不是毫无收获。

在进入南部落后,夏九歌发现这个岛上还有其它生物,比如林麝、羚羊,还有在那像鹰头一样的山崖上看到了岩羊在攀爬。

最让他忌惮的是,还听到了一种大型肉食性动物的叫声。

以以前的经验来判断,夏九歌怀疑是豹子之类的吼叫。

他怎么都想不到,这个岛上物种这么繁多,除去狼之外,竟然还有这种大型猛兽,感觉都可以开个动物园。

这两天,他还观察到南部落这边的野猪比岛上一个部落还要多。

之前夏九歌听一号说过南部落最凶险的地方是鹰峰崖,刚开始他以为是上面住着很多鹰或者雕。

毕竟在他印象中世界上最大的猛禽金雕、角雕、安第斯神鹰展开翅膀都是两米以上,是可以抓小孩去吃的。

可是他错了,奥德括带他路过鹰峰崖时才明白危险不在上面,而是下面成群的野猪在那里扎堆做窝。

鹰峰崖是一块往外突出又弯曲的巨大岩石崖壁,远远看去像一只鹰的上半身,其覆盖的下方刚好遮风挡雨,成了野猪做窝的不二之选。

他跟小白靠近观察过,光肉眼看到的就有数百头!要是他跟小白溜得慢被追上,估计这辈子就要永远在这个岛上长眠。

晚上睡觉,有小白这个顺风耳存在,一旦有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它的耳朵,这让无论是白天黑夜,他们在丛林里都很安全。

当然收获最大就是他也在这个过程里与小白的关系更进一步。

配合狩猎简直是天衣无缝。

要么就是他与小白单独狩猎,要么他与小白驱赶,奥德括做陷阱打辅助,最后亲自下手给予猎物致命一击。

这几天他们都是搞小型猎物,不是野鸡就是狸子之类的小动物。

而今天尝试猎杀野猪这种大型动物是第一次,在严密配合下,基本没费多大力气。

狼是群居动物,天生知道配合,小白智商很高,夏九歌一说它就清楚自己的意思,连奥德括都跟小白走得很近。

这时候,奥德括喝完猪血,小白开始走到夏九歌脚下蹭起他的裤腿呜呜叫。

夏九歌明白这是它饿了,走到野猪面前轻声开口,“奥德括你先让开。”

奥德括一听往后退两步。

随即,夏九歌一刀刺入野猪肚子往下一划,随着哗啦啦一声,迎面也扑来一阵腥臭味,野猪肚子五脏六腑流淌出来。

小白与奥德括眼巴巴看着这些内脏,不争气的眼泪从嘴角滑落。

不过两个馋归馋,在夏九歌没有第一个先吃之前,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

小白是狼,在它眼里以夏九歌为主,狼王拥有优先进食权,还没吃下面的狼不能抢食物,那样是对狼王的挑衅。

小白可不敢去挑战夏九歌的地位。

至于奥德括,见识到夏九歌一身武力后那是钦佩得不得了,西部落原本就尚武,以强为尊。

食物分配享用这块他自愿让给夏九歌,关键是他也打不过。

不过刚才他可以提前喝生血是上一次打猎成功后询问过夏九歌的,反正留着也是浪费,还不如给他先喝,后者直接同意他的请求。

不然奥德括哪里敢乱来。

夏九歌见他们在等待自己享用第一口食物,无奈摇摇头。

随即用匕首割下心脏咬下一小口后这才对一人一狼说道,“吃吧,吃完赶紧上路。”

闻言,小白与奥德括才开始去撕咬野猪内脏大口吃起来。

奥德括喜欢猪大肠这部分,说这个味道独特,让人流连忘返。

还有就是野猪的脑子,他用自己的刀挖出里面白色脑子开始啃食。

而小白比较喜欢吃猪肝猪心,可能它也知道这是营养很丰富的部位。

猩红的的血液染红他们的脸颊,使其看上去狰狞无比,尤其是奥德括,津津有味生吃猪大肠让夏九歌暗暗咧嘴。

这也行?

那可是没有清洗过的内脏………。

夏九歌趁他们饱餐的功夫,用刀挑破野猪背上的皮,割下里脊肉跟两条后腿。

接着快速清理出一小片空地生起一堆火。

一般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他不喜欢吃生肉,这片树林长得高大茂密,炊烟升上去很快消散,也不用担心炊烟会被南部落的人发现。

夏九歌选择先食用里脊肉,另外两条野猪腿留着路上吃。

以前在野外生存训练时他是烤得能吃就行,烤得半生不熟的肉照样吃,有时候条件不好,直接生吃都有。

就算有条件,也只会直接把肉块丢进炭火的,那样经常造成外焦里不熟。

现在不同,有顾夕颜教他如何烹饪后,厨艺已经长进了不少。

高端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

忙碌一天的夏师傅先是用匕首切成长条薄片,然后串在树枝上架在火堆燃烧后的炭火烘。

接着,他再割出野猪身上大块脂肪放在火堆边上,借助高温烧出里面的油,用一块小布料沾满猪油均匀涂抹在里脊肉上。

在炭火的炙烤下,里脊肉上面的油脂滴落火里滋滋作响,肉香味四溢,里脊肉也从肉红色转变成淡黄色。

最后撒上顾夕颜之前给他带的食盐,不等烤成金黄色的里脊肉放凉,夏九歌直接割下一块浅尝一口,肉质鲜美,十分美味。

这时,夏九歌余光扫到奥德括正眼巴巴盯着自己手中的烤肉。

他拿起一串晃了晃,随口问道,

“想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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