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3 章 胭脂
和亲队伍一路车马劳顿路途辛苦,且出了南域的守城门不远便是南疆的地界,因此需在平南王府好生歇息几日再出发。
晚宴上陆铃华喝了几杯热酒后就寻了个机会溜了出去。
这宴席上就她一个女子,下面连个女眷都没有,她实在不想听那些老头子絮絮叨叨,此刻吹着微凉的夜风她觉得自己精神了不少。
将下人都打发走后,陆铃华跟着白日里的记忆在王府里兜兜转转。
“找到了”
白日里她便发现这园子里建着一张露天吊床。这张吊床由结实的藤条编织而成,四角用粗壮的麻绳牢牢系在两棵高大的老槐树上。
吊床极为宽敞,足以容纳三四人并排躺下,表面铺着一层柔软的绒毯,边缘还缀着几串小巧的铃铛,微风拂过,铃铛轻轻摇曳,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
环看四周无人后,陆铃华脱下鞋子踩着草坪爬上了吊床,她仰面躺下,目光透过枝叶间的缝隙望向夜空。
吊床上方,老槐树的枝叶交错,银色月光透过缝隙洒下来,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偶尔有几片盈满清香的花瓣随风飘落,轻轻落在床面上。
“真舒服呀”
在马车里颠簸了这么久,终于可以好好放松一下了。
陆铃华伸展着身子,望着上方的浩瀚星空,微风轻柔地拂过,带着丝丝缕缕的花香与青草的气息,撩动着她的发丝。
吊床慢悠悠摆动起来,陆铃华舒服的翻身侧躺,枕着手臂看着对面满墙的蔷薇。
“呜~~”
一阵低低的狼嚎惊得陆铃华坐起了身子,只是她还没来得及叫人便被比她体型还大些的灰狼扑倒下去。
又是那刺人的舌头不断舔舐她的脖颈,偶尔尖锐的獠牙还会轻轻滑过她娇嫩的皮肤。
“啊啊啊死狗滚开!”
陆铃华不断躲开这热情过分的灰狼,她已经忘记这是第几次被它偷袭了。心里不断暗骂祝怀熙,都说不让他把这狼带上了!
在路上它就不消停,害得她都不敢轻易下马车,陆铃华真想狠狠咬它一口。
“追风”
追风听到主人的声音,立马收回不断往陆铃华身上蹭的脑袋,跟一阵风似的在跑到祝怀熙身旁兴奋的转了两圈。
“祝怀熙!你是不是故意的!?呸呸呸!”
陆铃华抓着吊床绳索爬了起来,吐掉嘴里的狼毛。
祝怀熙低头盯了追风一眼,它脑袋耷耷夹着尾巴就跑了。
“下次不会了”
“再有下次我就扒了它的皮!”
陆铃华咬牙切齿,幽怨的剜了祝怀熙一眼,这臭狗和它主人一样讨厌。
“公主怎么独自来了这里,该留人跟着才对”
陆铃华蹭的站了起来,刚想训斥他居然敢管束自己,可想到这里毕竟是平南王府,便咬牙忍了下来。
“我不过是随便逛逛……和你有什么关系?别搞得自己有资格管本公主的样子,你不配!”
还是忍不了,陆铃华扬起下巴轻蔑的扫向祝怀熙,自己可是堂堂六公主,凭什么要忍着去看他的脸色。
祝怀熙眸底暗波流转,朝她走了过去。
“不准你坐这里,呐,坐地上去”
见他也想坐这吊床,陆铃华嫌弃的张开手护着,虽然吊床够宽敞,可他又怎配和自己平起平坐。
祝怀熙看了眼长满绿草的草坪,没有多说直接屈身坐了下去,他的动作干脆利落,仿佛对她的命令毫不在意。
“听说公主此次和亲的南疆小王子是南疆王最出色的儿子”
祝怀熙看着前方草坪上随风晃动的光影,随手捡起刚飘落下来的槐花。
陆铃华听他居然提到霍淇,脸上忍不住扬起一抹骄傲的笑意。
“那当然,他可是自幼被立为储君的,诗书六艺都不在话下,你以为像……”
话到嘴边,陆铃华忽然顿住了,将那个“你”字硬咽了回去,她撇了撇嘴角,自己干嘛要拿霍淇和他相比。
霍淇像天上的太阳,耀眼又夺目,他的笑似有与生俱来的魔力,让人倍感暖意。
而祝怀熙……陆铃华看了眼他的背影,他最多算天上一颗不起眼的星子,只能发出近无的微光。
“对了,说起来你还挺幸运的”
陆铃华坐在吊床上慢慢晃悠,祝怀熙回头看向她,好奇她说的是何幸运。
“你知道吗?你和霍淇长得很像,比亲兄弟还像”
陆铃华回想起霍淇俊逸的面容,的确很像,只不过祝怀熙不爱笑,眼底还总是藏着些阴沉。真不知道陈忆典她们居然会说他单纯,他这样的出身,谁知道他心里有多卑劣。
“我还有这样的福气,的确是幸运”
祝怀熙目光和陆铃华对视,他的眼睛像是浸过泉水,透亮而纯净,这样看着似比他人都要真诚。
陆铃华看出了神,她突然觉得祝怀熙还是挺纯净的。至少这一刻,他那不经世事的眼眸让人看着十分稀罕,像是世间少有的珍贵玉石。
只是这人有些不识好歹,还很蠢,胆子也小,也就勉强有资格和自己做朋友吧。
陆铃华收回了目光,她侧过头看向其他地方,握住绳索的手攥得越发紧。
人影遮住陆铃华莫名心慌的面容,她回过头才发现祝怀熙站在自己身前。
他朝她伸出手,掌心放着一盒胭脂,盒身由细腻的白瓷制成,釉面光滑如玉。
“做什么?”
陆铃华抬眸看着他,琢磨他是什么意思。
“路过阳城的时候买的,听说那里的脂粉做得很好。玫瑰香味的”
祝怀熙语调平缓,丝毫不觉得自己送她一盒胭脂有何不妥,甚至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坦然,好似两人已是多年好友一般。
陆铃华微微一怔,犹豫了好一会儿,她才缓缓伸出手,接过胭脂盒时手指碰到了他的掌心,像是被热碳烫到般,下意识的站起了身。
她的睫毛不受控制地剧烈轻颤,手里握着烫手的胭脂盒,陆铃华还是故作嫌弃的冷哼一声。
“哦,算你有良心……就当是被你那臭狗吓了那么多次的赔偿“
“公主貌美,大婚之日抹上这胭脂肯定倾国倾城,艳压群芳”
听着祝怀熙的夸赞陆铃华有些惊讶的盯了他一眼,他何时这么会说话了?从前都只知道埋着脑袋走路,说话吞吞吐吐的人,竟然还会恭维人了。
“那是当然”
陆铃华高傲的挺直身子,她还不信南疆还能有比自己更美艳的女人。
祝怀熙凝视着她向上弯起的红唇,清澈的眼眸下匿着起伏的暗潮。
南疆王当初利用自己的妹妹毒害了祝恒青,他如此重视这个小儿子,倘若在儿子新婚夜得知丧子的消息,肯定心如刀割。
胭脂里的毒药是他离开皇城前找陈忆典要的,这毒药常人吃了无异,可一旦遇上烈酒,用药人便会即刻暴毙,穿肠破肚死相极惨。
这杯烈酒,他会亲自敬给这位与自己容貌相似的表兄。
夜深以后,整座王府沉浸在一片浓稠如墨的黑暗中。
辗转反侧后,陆铃华还是悄声爬下了床,探头见外面无人后点燃了一支蜡烛。
借着烛光,她轻轻打开了那盒胭脂,一股淡淡的玫瑰清香瞬间充盈在鼻尖,看着里面红润的胭脂,陆铃华抿了抿唇,原本娇艳的双唇在这一瞬间显得有些干涩。
这还是她第一次收到……朋友送的胭脂,不是为了讨好自己,也不是为了托自己办事,只是单纯的不含其它目的一个礼物。
“真好看”
陆铃华忍不住弯起嘴角,从前在国子监只听秦潇潇她们聚在一起讨论哪里卖的胭脂好看,如今自己也有朋友赠送的胭脂了。
拿着胭脂在鼻下又嗅了嗅,她才轻轻将其盖上,盒盖边缘镶嵌着一圈金丝在烛光下格外耀。
陆铃华轻手轻脚走到衣橱旁取出自己贴身保管的小木盒。
打开盒子后,她将那盒胭脂用帕子包好放了进去,盒子里原本放着一个香囊和一串铃铛,如今多了盒胭脂,看着倒是满满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