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芙红闻言大喜,且某人的话还特么的让人受用,“大龙,真的吗?”
曹爽之点点头,“那当然,难不成我会欺骗你不成?天底下的人我都不欺不骗,何况对你呢!”
“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赶紧说呀!看都急得我!”朱芙红真的是急了。
不是她的性子沉不住气,而是成为真正彻底的武者,想想就让人激动万分。
被朱芙红连续追问了好一会,曹爽之这才一副犹犹豫豫的模样道出了问题的关键。
“阿红啊,真要想彻底摆脱丹药造武者的弊端,我确实是可以做到,而且会为你日后的武道之路打下深固的根基。”
“但是呢,就是消耗我的功力。这个倒是无所谓,别说功力,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为你我赴汤蹈火都在所不辞,何况功力呢!”
“关键的问题是,是······”
某人吞吞吐吐,简直就如一副婆娘的模样,目的,无非还是要让芙红美觉得他真不是别有用心的。
装!端的就是演戏!
直到朱芙红真的受不了,催着曹爽之有什么尽管说出来时,某人这才说道,
“就是我必须一边为你行针,一边运功助你巩固和拓展根基。”
“而施展金针,隔着身外之外是不行的,影响了下针的精准性,有句话道出了这个道理,那就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话说到这个份上,芙红美已经了然,不由得低下了头,俏脸红扑扑。
遵循万事万物发展循序渐进的规律,且朱芙红是叶轻揉身边特别助理的情况,曹爽之轻咳一声赶紧补了一句,
“其实并非是身外无物,只不过就是类似我们去游泳一样,身穿比基尼,这个你应该看过电视或者游过泳吧?”
朱芙红轻“嗯”一声表示知道,但并没有说其他话,更没有动。
两人就在沙发上挨着坐,一直沉默着。
一方面朱芙红真的太想进步了,且经过这些日子和曹爽之的接触相处,其实对他已经很是信任,内心更有一种不自知的好感。
但要她比基尼的模样面对眼前的大年轻,尤其是“姑爷”,朱芙红真的太太太难为情了。
好一阵之后,某人欲擒故纵,长长叹了口气,“行啦,阿红,我先回去了。”
此时21岁的曹某人站起身,就像是一个大哥哥一般,轻轻摸了摸坐在身边沙发上年龄二十七八的芙红美。
然后,某人抬脚迈步走向了门口。
朱芙红抬头看着离去的魁梧背影,上牙咬着下唇,心里头天人交战。
在曹爽之快要走到门口时,朱芙红终于松口了,“大龙!”
曹爽之转头平静的看着朱芙红,再次故作叹气,“阿红,不要勉强,真的,别为难自己啊!”
朱芙红咬了咬牙,轻笑一声想要缓解尴尬,“其实也没什么的,就像我之前为了急救你为你做人工呼吸一样,光明正大的事情啊!”
“何况就如你刚才说的,我们去游泳的时候,不也得穿成比基尼的模样吗?”
“没事的大龙,你尽管为我行针吧!”
话虽如是说,但芙红美的俏脸早已经跟熟透的西红柿一般。
但她太想进步了,真的太太太想进步了!
刚才几个小时内,越过了别人十年、几十年、甚至是一辈子都无法逾越的鸿沟,这让芙红美对武者的追求更加渴望,而且妥妥的希望!
于是,两人点了外卖做晚饭,吃完之后很快开始了“武者的打造”。
依然是在客厅,拉了窗帘,芙红美以比基尼的模样站在某人跟前,高挑窈窕如瓷如玉,美得某人心里哇塞哇塞的。
曹爽之让朱芙红盘膝打坐,自己也是盘膝端坐在她的对面。
然后从系统空间取出四根金针,以气而御,分别插在朱芙红双腿和身上的四处要穴,之后令其双掌伸起和自己双掌贴在一起,一手输入真龙内息,一手施展太乙神医功力。
当真龙内息混合太乙神医功力在朱芙红周身流转时,她立马感觉十分的舒畅、温暖,那眼睛紧闭的俏脸不自觉的露出了笑意。
心想,大龙诚不欺我也!
不后悔,真的不后悔!幸亏自己选择了相信大龙!
夜晚九点多时,曹爽之收了功,欣赏着依然眼睛闭着如瓷如玉的芙红美,一会笑道,“可以睁开眼睛了,丹田感觉如何?”
朱芙红美眸睁开,满脸尽是喜色,“确实比你给我施针运功之前好很多,丹田里的内息内劲浑厚了一倍不止!”
“那就好,”挥手间,曹爽之当着朱芙红的面将四根金针收入系统空间。
这情景看得芙红美赞叹不已,“大龙,你真是神人!没想到你的内劲竟然如此的浑厚,御针更是如鬼如神!”
这赞美朱芙红是发自内心的,那神情妥妥的崇拜。
曹爽之起身,十分暖男的拿过朱芙红的衬衣给她披上,“深秋了,日夜温差大,穿上!”
不由得,朱芙红内心的小鹿又蹦跶了起来,原本专注于练功的心潮再度被搅乱。
“谢····、谢谢你,大龙!”
曹爽之拍了拍芙红美的香肩,“谢什么呢?若不是当时你帮我嘴过,我哪有今日呢?”
这一壶再提,真让此时此景的芙红美不知道说什么了,只能轻笑一声赶紧穿上外衣裤。
之后曹爽之并没有继续待留,今天的目的已经达到,剩下的就是继续。
因为某人临走时告诉朱芙红,接下来这段时间,有空就会过来帮她巩固根基。
这话,意味着今晚这种情况将会继续。
至于什么时候为止,某人没说,芙红美也没问,只是轻声答应,心里还满满的感激。
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所谓一回生二回熟,某人知道,有些事,自然而然的。
离开机关宿舍小区,曹爽之回了御景别墅山庄,当晚在胡蝶家里住下。
期间,某人极力游说胡蝶接下来搬过去和伍春水一起住。
理由就是,伍胡二人已经成了好姐妹,且有共同的公司日常也都在会所里上班,确实没必要在同一个别墅小区住两栋房子。
曹爽之说得好听,胡蝶和伍春水搬到一起居住,互相有个照应,且热闹,更能增进彼此的感情。
但冰雪聪明的胡大美,一听曹爽之的建议马上猜到了他的“险恶用心”,不就是数学题2+1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