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蜜月期,李爸就带李七夜过去台岛找合作的唱片公司,最初是想找滚狮合作的,但被以音色不是他们想要为理由拒绝了。
父子俩很不爽,好歹李七夜也算小有名气的,3张总销量都过3百万,虽然卖的是磁带,但也不能看不起啊。
李爸有在台岛建了家皮包公司,这个是用来避税的,但缺音乐人才呀。
后面却意外的被飞蝶看上了,争论了很久,最终确定好条约,签了8年合约,前1年分红2:8,第二年3:7,第三年4:6,第五年开始就一直是7:3,唱片版权全归李七夜独有。
因为李七夜也是有一定知名度,有一定市场,而且还答应凡是他购买的歌里,所有作词作曲人都享有全球范围持续3年的纯利润版权费,作曲人是2%,作词人是1%。
比如卖10万张镭射唱片,每张出厂价定150元,纯利润能做到120元,第一年李七夜每张分24元,24*10万*0.02,哇,那就是4.8万了。这些人都精着呢,公司是老板的,又不是自己的。
这年头写歌人基本每首的价格在3000-5000,还顶天的了,郑国江这位着名作词人,还拿那么多次金曲奖,作词的价格封顶了也才3000,黄沾的也只高一点点。
终于搞定所有事情,父子俩就回粤州了,李七夜路上问李爸“爸,你怎么舍得让利那么多给他们呢?还不如干脆出1-2万买断他们的歌曲?”
“这你就不懂了,它跟做生意没什么区别,要共赢,关系才能持久,人家才肯提供好歌给你。还有呢,强龙不压地头蛇,他们人脉比我们的广,门路也清,给了他们分红,肯定会很积极盯着销量,不让别人作假。学着点,傻孩纸。”
李爸一脸你在底层,而他在大气层的神态让李七夜很想硬硬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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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回到中森明菜身上,经纪人名幸房在一旁,提醒可以找社长问问,那么大事情,肯定要让公司知道的。两人告辞后就急急忙忙离开了。
李七夜也带着助理回到酒店。
回到自己房间,“系统大爷,看看卖多少张。”
“叮,宿主,目前已经卖了180万张,也恭喜宿主拿到360万信仰点。”
“嗯?怎么回事?”
“是这样的,宿主,这个是隐藏规则,每个人在外地打拼都不易,能成功起来的都是佼佼者,所以都会有双倍奖励。”
“那我之前在港台卖了也挺多磁带的,怎么没奖励呢?”
“你之前卖的是国语,这个是日语,难度系数不同。”
⊙?⊙!
李七夜拿它没辙,不过后面的粤语,英语,韩语可以安排安排。
后面李七夜又参加了几个节目,刷刷脸,让助理留下来管理倭国新来不久的皮包公司,顺便招个财务,处理完这些事就回国了。
《大家一起来跳舞》的中文版卖的不是很理想,就20来万张,可能国人还不是很喜欢这类型的动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