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到一起,然后一把火烧了?
唐小寿瞬间打消这个想法,虽说是实力起码翻了一倍不止,可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阳市一共有多少人?
虽说是个不起眼的小城市,但怎么说也算是个旅游城市吧?
加上今天上街看到的,虽说一些隐蔽的地方没什么人,但街道上,超市,都是人挤人的。
前几年上学的时候,他就看过一条新闻,阳市流动人口已经突破了百万!
而现在,怎么说一百几十万应该是有的吧?
要是放了把火,哪怕小河巷子这边属于郊区,远离市区,那也肯定能吸引大量的怪物过来。
他不知道这座城市到底还有没有活人,起码这几天都没看到过一个!
那个方大爷算不算?
可仅仅只有那一瞬间的正常,唐小寿都怀疑自己看错了。
而且今天上面打头的就是那个邻居老头。
所以还是谨慎一些,那些尸体,要不就扔到隔壁?
反正对方家里又没什么人会来!
想到这里,唐小寿不得不为自己的聪明才智点了一个赞!
说干就干。
转身走进厨房,找到一双胶手套,套在手中,随后来到大门口,小心翼翼的探出头。
左右看了一眼,空空荡荡的。
估计今天这一波,已经把周边的人都吸引过来了。
而且这一片本身住的人也不多。
想到这里,唐小寿先是把门关了起来,别自己出了门,有什么怪物偷偷摸摸的偷家就不好了。
先去隔壁方大爷家探一探,看适不适合堆积尸体。
出了门往左拐,大概五六米的距离就是邻居方大爷的家门。
走到门口,发现门是开的,应该是他刚刚来自己家“做客”没有意识,连门都没关。
不怕小偷吗?
唐小寿作怪的想了一下,随后走了进去。
方大爷家里他其实算是比较了解的,每年春节回来,都能遇上,家里就他一个人,老伴走的也早,听说还有个儿子,在外省打工。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很少回来过。
至少唐小寿是极少见得方大爷家的儿子。
进了门之后,虽然此时天色已黑,但难不倒拥有夜视功能的唐小寿。
四处打量了一下,发现格局和自家差不多,都是主房在正中间,两侧一侧是厢房,一侧是厨房。
庭院里并没有全部铺设石板,只有中间铺了一条两米宽的石板路,路两边都是种的一些花花草草。
反正唐小寿是什么也看不出来。
大门口还有一个一米高的狗屋,唐小寿低头看了一下,里面什么都没有。
心里想着,难道方大爷养了狗?
可这些年回来一次也没看到过啊?
随后摇了摇头,别说狗了,这些天回来,一只鸡都没看到过。
之前去超市还准备买一些老母鸡回来炖个汤,结果超市摆放着一只只鸡笼,里面却全都是空的。
当时他还以为是哪个家伙一次性采购空了,也没多想。
现在想想,似乎有些不对劲。
想到这里,唐小寿原本轻轻松松的心态,抱了一丝谨慎。
抬脚沿着石板路,往里面走。
厢房和厨房的门都是紧闭的,看不出什么,主房的大门则是完全打开的。
唐小寿借着夜视,来到门口,先是默默感受了一下,里面没有丝毫动静,同时也没有感受到一丝危险的气息。
知识加到了6点,精神力变得敏感而强大带来的被动作用。
没有发现危险之后,唐小寿抬脚走了进去。
先是打量了一下客厅,就一台老式的彩电和一排木头茶几。
随后看到主卧的房门也是打开的,于是迈动着脚步,走了进去。
方大爷家的卧室很小,感觉像是被隔出来一样,随后看了一眼卧室后面,居然还有一道门。
仔细打量了一下格局才发现,原来他把主卧改成了卧室加书房。
目前看到的这一块儿,其实就是个书房。
一张床一个柜子和一张书桌。
床是那种非常简单的行军床,柜子上摆满了书籍,唐小寿走近一看,都是一些历史方面的书。
《史记》
《全球通史》
《万历十五年》
《人类简史》
《资治通鉴》
唐小寿简单翻了翻,对这些并不感兴趣。
随后越过书柜,来到里面那扇门,门是半掩着的,里面漆黑一片。
默默感受了一下,没有危险气息之后,就伸手打开了房门,目光扫了一眼,发现就是一个正常点的卧室。
随后对这就不再感兴趣,转身准备离开。
在经过书桌的时候,唐小寿突然脚步一顿。
咦?
这是......日记?
伸手拿起书桌上一个不起眼的小本子,上面写着:记于1995年12月05日。
95年?
是从95年开始写的日记?
唐小寿捏了捏本子的厚度,就巴掌大小,一指节厚。
日记本看着发黄,但表面却保养的很好,并没有破损的地方,一看就是精心呵护过的。
随后唐小寿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赠方有根于1995年10月1日,陈xx赠。
那个xx两个字已经模糊不清晰,看着痕迹,估计是每次翻看日记的时候,都会抚摸一下那两个字。
唐小寿继续翻页。
1995年12月05日,天气晴。
这是我第一次写日记,和青青离别之后,已经足足两个月有余。
原本约定好,每个月都会互相写一封信。
可为什么我每次寄出的,都被退了回来,都是查无此人?
青青,我想你了!
青青?
唐小寿眉头微微皱起,陈青青?
难道就是这个人送给方大爷的日记本?
而且开头就写想她,难道这个是方大爷的老婆?
可不是听说他老婆早些年就死了吗?
95年离现在也不过二十多年!
方大爷今年多少岁了?前几年过的60大寿吧?
那时候有多大了?
少说起码四十岁左右。
那个时候才谈恋爱?
唐小寿继续往后面翻,一连看了几十页,都是记得方大爷和陈青青之间的事情。
从日记里,唐小寿了解到,原来方大爷年轻的时候,一直都待在部队里,一直到九零年的时候才转业。
也正是那个时候,在转业工作的地方,遇到了年轻的陈青青。
男未婚,女未嫁,男喜欢女的干练,清纯!女喜欢男的刚阳,果敢!
加上方大爷当初在部队混的也还行,转业的部门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领导,这也让陈青青父母,没有反对这个打了自家女儿十来岁的女婿。
于是两人就好上了。
在九五年国庆的时候,两人互换定情信物。
方大爷赠送给陈青青一块怀表,是他当兵的时候,首长奖励的,他视若珍宝。
而陈青青赠送他的,除了日记本,还有一支钢笔。
唐小寿在桌子上简单翻找了一会儿,随后拉开书桌的抽屉,就看到一个精美的盒子,躺在抽屉中间,打开一看正是一只老式钢笔,被保养的极好,看不出一丝老旧的痕迹。
陈青青那个时候是厂里歌舞团的教练,当时团队被上级领导看中,需要去大西北做一个慰问表演。
一去一回,起码要半年的时间,所以两人约定好,每个月都要给对方写一封信,等回来的时候,两人就申请结婚。
可没想到,这一去就是再也没回来。
半年后,方大爷专门去了一趟陈青青慰问表演的那个兵团,才知道,当时表演团根本就没过去,整个团队,在路上直接就失踪了。
后来听说,是被妖魔鬼怪给吞噬了!
方大爷不信邪,做了停薪留职,一个人查了许久。
最终才得到一个消息。
表演团正是来到阳市地界,莫名失踪。
所以方大爷便搬到了阳市,一住就是二十多年。
同时一查也是二十多年。
陈青青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仅仅是道听途说,他,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