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恶毒的一家
炮轰高家多么大的新鲜事,好像上次高家流血,还是乾元的铁骑撞开高家的大门,那都是快三十年的事儿了。
小小火炮试出了高家的底蕴。
三位大宗师!覆盖整个院落的法阵!
大手笔啊!
薛骞当初以权谋私搞来的伏妖阵不及高家的迷踪阵万分之一。
云雾腾起,无论是实心铁球还是开花弹都落不下去,像是玻璃球弹在棉花上一样。
也就是元湛换做别人早就陷入迷雾之中,当初的天地会不是没想过屠门灭家,可这法阵的奥妙怎么都没有破得。
高家的院落房屋不少,假山水榭楚楚生辉,都是法阵的一部分,当然有实有虚,不知道底细的,乱破坏一通对阵法也无济于事。
元湛漫步在二房的院落内,一路低头的下人,穿甲的府兵,妩媚的小娘子,阴柔的小书童哪怕面对面都看不到元湛。
他就像是一个透明人跟在高勘的身后。
浑身虚脱的高勘是被人扶着回来的,父亲最后对他的耳提面命,他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等到安魂香点起来他才算好些。
高家豪奢,一应武道修炼的资源是充足供应的,就算是头猪也会变为宗师。
雄浑的气血勉强维持若隐若无的消耗,一根百两的安魂香烧了一根又一根,他还是睡不着。
闭着眼就是之前因他而死的阴魂,在挖他的心,吃他的肺。
还有两个血淋淋的婴孩不断叫他爹爹,也不知他什么时候留的种,又是什么时候把孩他妈弄死。
妻子刘氏看到他的不对想去请大夫过来,刚走到房门口背后就传来阴恻恻的声音。
“你干嘛去!”
刘氏年逾四十,也是大族出身,温文尔雅,岁月在她的身上留下了成熟的韵味。
“夫君,我去为你唤人来看看!”
“不用!我好了……”
高勘脸色苍白一把过去拽住刘氏的肩膀,轻薄的纱裙被扯下,“我们好长时间都没有同房了!”
没有前戏,没有柔情蜜语,更不在床榻,直接把刘氏按在门上,这对于刘氏接受不了,在她看来这不是夫妻的爱意而是无能的丈夫在发泄,在证明自己不懦弱。
她不能接受,刘氏不断反抗,可她这个弱女子怎么能反抗一位宗师呢。
胳膊被捏的红肿,然后是痛,最后是剧痛。
腹部传来利器穿透的声音。
那是匕首割开自己的肌肤,曾经高勘是那么爱她,现在也依然如此。
高勘不断用匕首刺透刘氏的内脏,割开血肉,更是往嘴里送,然后慢慢的咀嚼。
谁能想到温文尔雅的刘氏,一位在各房中以贤惠不妒忌出名的当家夫人,最喜欢吃人啊,还喜欢吃高勘玩弄的女人,尤其是带有高勘子嗣的,还喜欢把未足月的婴儿烹了。
深宅大院的人都是疯子,这句话一看就是有生活的人说的。
她怎么害人,她就要怎么死。
满嘴鲜血的高勘抛去吃饭的礼仪,跪在那里和野狗啃食肉骨头一样,偶尔还会发出狗的撕咬声,幼年的时候他最喜欢看同龄的孩童当狗抢食吃。
他的小儿子现在喜欢骑马也是遗传他。
刘氏百十斤血肉被高勘啃食了一半,胸腔以下都是牙印,突然浑身是血的高勘醒了过来,眼神也不再是诡异的黑红色。
清醒过来的高勘像是跌倒在地,心神的疲惫让他站起来都有些费力,他喘息了一阵,看着死去的妻子,对方双目中的痛苦和怨恨,是那么的可爱。
当初他虐杀的男女都是这般表情。
从小锦衣玉食的人会感到生活的无味,所以他们追求刺激,追求禁忌。
元湛认为他们追求的是变态!
门外的丫鬟敲响房门,“老爷,夫人,大夫请来了!”
高勘病怏怏的,刘氏作为主妇当然要请人来看看,只不过她看着高勘心急才要自己动身前往。
“不用了,我好了!”
“你们回去吧!”
“是,老爷!”
丫鬟领着大夫向外走去,落后一个身位的大夫轻嗅了一下鼻子,然后一脸悲然。
高家很大,人口很多,老爷夫人少爷小姐的癖好又很多,所以需要大夫,需要家生家养的大夫。
两人走后整个小院陷入寂静,只有细细的摩擦声。
元湛坐在房间中,茶盖和茶杯轻轻摩擦,看着高勘吃人,看着高勘清理痕迹,看着高高在上的夫人变成一摊肉泥喂了狗。
整个环节都是高勘自己完成的,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动作很娴熟!
独居一间房的獒犬,已经有几分妖的架势,对人肉更是稀罕的不得了。
“好狗啊!”
高勘和刘氏孕育三子一女,长子高欢喜欢用美女腿骨做琴,次子高纬专爱沿街乞讨,要是哪户人家对他恶语相向他就会直接冲入家中,先杀男人再玩女人最后一把火烧了对方,幼子喜欢骑人马,长女出嫁表现的还算尚可。
暴徒的血脉会遗传,犯罪的基因会继承,这么一家子还是绝了血脉为佳,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的嘛。
收拾完毕的高勘起身出门,在推开房门的一刻他的眼睛再次变的黑红。
他好长时间没有看自己的儿子了,他有点想了。
进入长子的院落,里面正流淌着和和美美的琴声,高欢一家把高欢围坐在中间,高欢正用一个新鲜出炉的腿骨琴弹奏着合家欢。
腿骨上的鲜血随着琴弦会蹦出来,他的妻妾子女双眼流泪强颜欢笑着。
他弹得是自己的腿骨。
见到高勘到来,高欢的妻子立马迎了上来,只有高勘能……能和他一起弹琴。
高勘挥刀劈下高欢的另一个腿骨,他则拿着腿骨琴弹奏了起来,一面是琴声,一面是小刀刮骨的声音。
所有人傻了。
一个小妾忍不住,疯癫的跑出去,然后消失在迷雾中。
迷踪阵还在开启着,没有令牌只会消失在迷雾中,许是假山多了一件薄纱,许是花园多了一些肥料。
跑?跑不了!
之前敢跑的,不听琴的都被高欢剁成肉酱喂给了高勘的獒犬。
“老天爷啊,你快睁开眼睛看看吧,这就是书香传世的高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