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他妈是哪儿?”
从昏迷中苏醒过来的邹小天呆坐在地,满脑子里只有这么一句话。
他已经在这荒郊野地里坐了有二十多分钟,脑子还处于懵逼的状态,本能的从裤子口袋里掏出半包香烟,结果没找着打火机,只得将烟塞回了裤兜。
好不容易缓过点儿劲来,邹小天挣扎着站起身。
他眨了眨眼睛,看着周围茂密的树林,在地上叼找草籽的鸟雀,灌木丛里蹿出的野兔,立马确定自己在做梦。
“我靠,这梦还挺真实的,连香味儿都能闻到。”
闻着青草和野花混合的味道,邹小天深吸一口气,抬起右手揉了下眼睛,立马被一阵剧痛刺激得龇牙咧嘴。
“我靠,这刀口还在呢,老子没有做梦!”
看见还在流血的伤口,邹小天立马清醒了。
他压住刀口,捏紧拳头,抬眼看着身前一片黑压压的树林,内心莫名有些恐慌,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丛林深处盯着自己,十分瘆人。
邹小天赶紧掏出手机想打个电话,却发现根本没有信号。
就在他左右观望、彷徨无助的时候,忽然在身后不远处发现了一件既熟悉又陌生的东西,赶紧连滚带爬地奔了过去。
“咦,这还是之前在博物馆看到的那件青铜鼎吗?”
邹小天围着件金黄色的大圆鼎绕圈子,一边咬着指甲,一边自言自语:“大小形状倒是一样,可颜色怎么变了呢?”
他伸手抚摸着圆鼎外壁,仔细观察着形状构造,结果发现这只大鼎不光是颜色和之前看到的不一样,内壁还刻有两个像是甲骨文一样的文字。而先前他在卢浮宫参观的时候,并没有发现青铜鼎的内壁有字。这样一来,倒不好确定这玩意儿的身份了。
“这下麻烦了,如果这口鼎不是博物馆里的那一个,我该怎么回去呢?”
回忆起身体被圆鼎吸进去的那一幕,邹小天顿时有些了然,感觉自己莫名其妙被带到这个鬼地方,肯定是受到某种未知力量的影响,而这种力量必然和那口青铜圆鼎有关。
“算了,暂时不管这东西,先去周围看看再说。”
见无法确定铜鼎身份,邹小天有些烦躁地拍了拍脑袋,转身往远处跑去。
可他没跑两步又回来了,双手抓住圆鼎边沿就往上提,显然想带着铜鼎一起走。
“草,这么沉!恐怕不止六十斤吧?!”
邹小天憋着一口气,改提为抱,将圆鼎捧起,气喘吁吁地自言自语:“这不成啊,这......这么重抱起来到处走,根本行不通!这东西要是......要是小点儿就好了。”
话音刚落,那圆鼎立即小了一圈,从他的臂弯里掉落在地。
“我靠!我靠!”
邹小天尖叫着坐倒在地,神色惊恐地往后倒退。
连续几个深呼吸后,他稳定住情绪,仔细观察了好一会儿,发现金黄圆鼎再没有诡异情况,随即慢慢靠近,小心翼翼地用手碰了碰,见没有危险,这才放下心来。
“这东西怎么突然就变小了?真有些邪门儿!嗯,应该就是把我带到这里来的那只青铜鼎了。”
确定了铜鼎的身份,邹小天皱眉想了想,将变得和脸盆一般大小的圆鼎捧起,轻声说道:“变小点儿。”
那圆鼎立马又变小一圈,口径已和海碗差不多阔了。
“咦,果然可以!这不和那孙悟空的金箍棒一样了吗?变大!变大!变大!变小!变小!变小!”
见自己居然能够随意控制铜鼎的大小,邹小天开始变得兴奋起来,全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不停地控制命令搞着试验。
而金色圆鼎也确实乖巧,在邹小天的喝令下,要大则大,要小则小,变化随意,轻松自如。
玩了好一会儿,邹小天终于不再尝试,将圆鼎变成水杯样子,拿在手中仔细端详。
他心情放松不少,整个人躺在地上,开始感慨起来:“如果老子没有猜错的话,肯定是之前在博物馆的时候,我手上的血不小心沾到这玩意儿上了,这才有了这种认主的行为。既然是这样,我能不能命令它带我回去呢?”
想到这里,邹小天精神一振,一骨碌从地上爬起,将圆鼎平放在草地上,大声喊了句:“带我回去!”
铜鼎没有任何反应,邹小天仍在原地。
“带我回去!”
邹小天再次大声命令,可惜依然没有奇迹发生。
“带老子回去!!!”
就在他喊第三声的时候,终于有反应了,但却不是圆鼎,而是他身后的树林。
“呜——呜——”
野兽的呜咽声响起,一个长着尖嘴的犬科动物从灌木丛中探出,望着邹小天龇牙咧嘴,口涎直往下滴。
“我草!这不会是条狼吧?”
邹小天抓起圆鼎,慢慢后退,心里紧张到了极点。
他不知道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只能放慢动作,免得激怒这只忽然冒出来的野兽。
可当看到对面的家伙走出树林,露出比狼狗还大一圈的身体后,他立马崩溃了,吓得大叫一声,毫不迟疑的转身就跑。
野狼被邹小天的尖叫声吓得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狂叫着追了上去。
就这样,一狼一人,一追一逃,很快跑出去好远,期间还夹杂着男人的惨叫和野狼的狂吠。
这时,刚才邹小天躺过的草地上突然出现一个老头。
老人盘腿坐在地上,看着邹小天的背影嘻嘻直笑,随手从地上扯了根青草叼在嘴里,点头说道:“真不愧是天命人,仅是凡人之躯就能感觉到我的存在,不错!不错!”
......
“我草......我草......终于......终于甩掉那畜生了......累死老子了!呼——呼——”
在狂奔了半个多小时后,邹小天终于摆脱了野狼的追赶,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这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啊?怎么一路上全是树啊草的,连他妈狼都出来了!”
邹小天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内心有点崩溃。
他刚才狂奔一路,看到的全是山林树木,连个人影都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对他这种从小生活在城市里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种降维打击。
毫无野外生存能力的邹小天,感觉自己绝对活不过明天。
拿起茶杯大小的圆鼎打量了两眼,邹小天兴致缺缺的将其揣进了裤兜。
他现在已经没有闲心捣鼓这玩意儿了,当务之急是得找些吃喝,毕竟半个小时的长跑还是很耗体力的。
从地上站起,邹小天拗断了旁边一棵小杨树,撇掉上面的枝丫,做了个简易的手杖,步履蹒跚的往地势平整、树木较少的地方走去。
虽然他没有野外生存的经验,可林木茂盛的地方必然多野兽,这点道理还是懂的。不管怎么说,早点走出这片森林,活命的机会应该更大些。
磨磨蹭蹭地走了十多分钟,邹小天忽然发现脚下出现了一条路,一条狭小的土路。看上面被踩断的草根和压实的泥土应该是有人在这里走动过。
终于发现人类活动的痕迹,邹小天高兴起来,急忙沿着土路快步行走。不一会儿,隐约传来的流水声,更是刺激得他扔掉手杖,往前狂奔。
在翻过一个小山坡后,邹小天看到前方出现了一条小河。他欢喜地叫了两声,跑上前去,趴在河边就是一顿狂饮。
“爽快!爽!这水可真甜!”
可能是因为疲惫和口渴带来的错觉,邹小天觉得自己现在喝的河水简直就是琼浆玉液。
他胡乱洗了把脸,终于从疲乏中缓了过来。
“咦,河里有鱼!”
看到河中间有鱼儿跳起,邹小天这才想起自己有大半天滴米未进了。摸着干瘪的肚子,他舔了舔嘴唇,心中有下河抓鱼的冲动。
不过一阵天人争斗后,邹小天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现在虽然穿的是长衣长裤,可仍然能感觉到一丝寒意。这个地方白天都这么冷,晚上岂不是更难过?要是等会他鱼没捉到,反而把这一身唯一的衣裤弄湿了,那自己就彻底完蛋了。
权衡利弊后,邹小天强忍饥饿继续上路。沿着河流的上游走,应该能找到有人居住的地方。
只要有人就有办法,比在这深山老林等死强多了。
刚才一时激动,扔掉了杨树棍儿,为了防身,邹小天喝饱水后,又去河边找做手杖的材料。
他这回运气不错,不仅找到了一棵枯死的小树做木棍,还在旁边寻到一棵结了果子的枣树。
枣子又青又小,还没有成熟,可饿慌了的邹小天也顾不得这些,爬上枝丫,边摘边吃。
狠吃了好几个青枣后,他又摘了些用头上的鸭舌帽兜住,随即便匆匆忙忙的往上游走去。
山路既窄且陡,在爬过好几个山头后,本来对自己的判断很有信心的邹小天已经快崩溃了。
他没想到连续走了三个多小时,竟然还在荒郊野地里晃荡,连根人毛都没有看见。
要不是发现前面的路越来越平,泥土上偶尔会出现一个半个的脚印,邹小天马上就要躺平放弃了。而且现在太阳已经西斜,如果在天黑之前找不到一个安全的住所,恐怕他今天晚上就得住在某个野兽的肚子里了。
幸运的是,就在邹小天最绝望的时候,他终于看见远处的天空飘起了阵阵炊烟。
“苍天大地啊!终于他妈见到活人了!老子命不该绝!命不该绝!”
吐掉嘴里的枣核,邹小天双手拄着木棍颤颤巍巍地爬过土坡。
一个打着夯土泥巴围墙的村庄忽然出现在前方,把他感动得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