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得放肆,唇间露出的白牙,整齐得可以用森森来形容。
“我叫兰必成,是阿芙兰传媒的总经理,冒昧地提个要求:和小姐一见如故,可以知道小姐芳名吗?”
“您不用这么文绉绉的,”我淡淡地笑,语气里也含了几分莫名的嘲讽,“我喜欢说话直白,不用这么客套。”
“因为我是作家,写书的,习惯玩弄文字。”
听到我最后一句话,他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亦带了几分百折不挠的兴趣。
“哦?美女作家?请问出版了什么作品?”
他眼里荡漾着浓厚的希冀,“那我们有得聊了,阿芙兰传媒除了影视、也做文学推广,如果小姐有什么作品需要改编剧本,可以跟我们谈谈。”
天哪,撒弥天大谎居然也没躲过陌生的纠缠吗?
不愿意做一个自己爱得发狂的人的宝贝,却愿意接受毫不了解的、对其一无所知的男人认真的挑战;当我认为我独立的时候,竟然发现那种坚强,只是一种虚张声势的自我安慰。
可是我却突然觉得继续下去很好玩。
*
我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不好意思,我还没什么大作面世,误打误撞来了点兴趣、不过小试牛刀一把;而且我就算写了,也不打算出版。”
“那为什么呢?”他带着不解的疑惑看我。
“文化是一片浩瀚的海洋,古往今来的每一本书,不过是这海洋里的一滴水;过去历朝历代文人墨客,亦从不为求名逐利而动笔写文,所以流传下来的诗歌文字,经历千年传唱,历久不衰。
而现在的书,纵使写出来又怎样?是作者谋利、出版社谋利、还是整个社会谋利?一本书炒红了一个作者,他为了世人持续的赞美,为保持自己的市场地位,语不惊人死不休,而匆忙地改变自己的风格,疲于奔命、耽思竭虑。当文字为了利益而生,为名气而苦求璀璨,那它已不纯粹是文学。我只欣赏默默地写,这一辈子我活到老、就会写到死。写自己的心情,写人生的故事和感悟,只求与有心人共勉之。”
“只求与有心人共勉之……”
他喃喃地重复我的话,看着我的眼里含了愈发浓重的深意,“小姐真的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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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今晚会灰溜溜地独自在角落无人问津,没想到兰必成的出现,让我难得寂寞。
国内某高校毕业,后又去英国深造,之后回国依靠祖辈支持,创办阿芙兰传媒,几年之内瞬间成为国内十大传媒之一,海龟的蝴蝶效应不能说不是必备手段。
三十岁的他,朋友圈与我先前观察的四十岁群体又有不同,以海龟高学历为主,年轻有为、开朗豁达、活力四射、热情奔放。其间有人快人快语,亦有人深谙社交之道,目光故作老道深沉,却不过是一副乳臭未干的面孔——这类人一看就未经历社会的大风大雨,靠祖辈荫庇游学各国、有朝一日结识手握国家重权的一干人等,刚刚经手的事业,如金鹏展翅、立时在国内腾空万里。
但,这种场合,对每个人无须深知,不过见面如故就够了。
他的朋友对我并不好奇,也许在圈子里漂亮女人见多了,审美已经麻木。
兰必成对我很有兴趣,目光总是随性却暗含深意地观察我,我执杯痛饮故作视而不见。他对我的兴趣——天知道是哪种兴趣?
这样的男人,身边何尝没有女人?无须憧憬亦无须幻想,今晚不过是灰姑娘,穿着水晶鞋在这里纵情而已,我的王子并没有出现……
*
漂亮女人总是容易吸引男人眼光的,若漂亮里带点与众不同或本质上的放荡不羁,就更让男人耐人寻味了。
本来抱着展示自我、放松一刻的心情而来,见有人欣赏,又何必要黯然一隅?索性放开了手狂欢而去。
上流社会的社交舞,总归不能让我挥洒自如——
太多的规则,让人不敢越雷池一步,稍有放纵,登时贻笑大方。
兰挽着我舞了一曲,忽然凑近我耳际,语气暧昧:
“Ecis!你是不是喜欢迪厅?我看那里的气氛比较适合你……tEScco环境不错,我常去……”
看见他目光里闪烁着若有若无的希冀,傻子也能看出他从这具皮囊里、需要看出点什么,我两指捏着酒杯,偏着头盯着他看,忽然莞尔,心情如同接应了招降书般大好起来。
“好啊!”
跟他去地下车库,刚要上车,却想起我的驼绒大衣还在岳惠的车里。不知今晚我以什么状态回家,外衣必不可少诶。外面天寒地冻,穿着V领丝绒裙的我,离了灯火璀璨的酒会气氛和车子里的暖气,活不了。
“等着我。”
跟兰简单告别,重返酒会大厅。
找到岳惠,还没开口,她已挤着眼睛问,“怎么,不用我送你回家了?”
“有车夫。”
我的回答含蓄亦模棱两可,淡淡地,“帮我去车里取衣服。”
*
重返兰必成的车,轻敲车窗,无人应答。
诧异地倾身从没有贴膜的前挡风窗去看,驾驶座空空荡荡。
怎么回事?难道他也去大厅找我了?不过才一刻钟而已,好没耐性哦。
正要离开,听到奥迪车的后备厢里发出若有若无的声响。走近凑着金属盖听听,真的有声音诶。
心下大骇。发生了什么事?!
手下意识地去扣后备厢的锁,没有钥匙,它自是纹丝不动。
身后响起一个阴森的声音。
“好奇吗?想看看里面是什么?”
我浑身僵硬,还没有回头,一把亮晶晶的车钥匙已经放到我的脸前。
遽然回头,对上的是南志林,那阴晴不定,眼神幽暗的脸。不是气得不轻,就是恼得不爽。此时虽然脸上皮笑肉不笑,但却难掩内心深处的阴寒。
“哼哼,不敢劳大姐动手。”
他语气古怪,收回手中钥匙,越过我去,打开车后备厢。
我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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蜷缩在里面的,居然是身高1米七几的兰必成。难得这么人高马大的人,委屈在这方寸之地。他双眼被蒙蔽、嘴被堵上,四肢被紧紧捆绑,还在不甘心地挣扎。
在这样的公众场合,他们堂而皇之地做这种事,如探囊取物般轻而易举!
要是今晚我忽然改变主意,不来寻他共往tEScoo,又会发生什么事?
“你们——!”
怒不可遏地回头,却发现志林早没了踪影。
这个混小子,非学他哥黑道那一套吗?草菅人命、随意践踏人的尊严?
上前手忙脚乱地给兰松绑,他自己迫不及待地拽了眼布、扯了嘴里的东西,连‘呸’几口,愤怒的脸色铁青。
他从后备厢里站起来,拍拍身上西装沾染的尘土,目光恶狠狠地盯着我,凶凶地盯着,一言不发。
我心头直发毛:干嘛这样看我,关我什么事?
他旋即转身走去驾驶座,砰地一声关上门。启动车子绝尘而去。留下呆呆的我,手腕上挂着大衣,不知所措。
*
南志林在身后无声无息地出现,语气带着冷嘲热讽。
“小子真没胆,我告诉她你已经有两个男人,刚刚还堕过胎;他立即打算不等你就走;我都看不过去,强留他等你来着……”
他竟然如此恶毒中伤我!
我愤怒地回头,“那你还站这里做什么?!难不成还要我谢谢你一番好意、行侠仗义?”
“滚!——”
志林脸上遍布阴云,阴阳怪气。
“我哥专程回国,想跟大家过圣诞,也看看恰伊莎。我呢,本来想把你做为圣诞礼物送给我哥。没想到,你这么快就重拾风骚、打算移情别恋了,不过你也要有所选择好不好?
至少你想要的男人,怎么着也得够资格,跟我哥能比比的……”
“南志林!”
我乜斜着眼一脸鄙视,“真没看出来,你现在做事阴险恶毒、心狠手辣、厚颜无耻,越来越象他!甚至青出于蓝更甚于蓝!他都有心要出来,你呢,却陷得越来越深!跟我还玩这一套,你浑身上下哪还有一点京大毕业生、正派人的样子!”
他断然斥道,“少跟我说什么大道理!你还不够资格!就问你一句:我哥平安夜在阳明山,你去不去?!”
“你也太小看他了,他现在身边女人左拥右抱,艳福无边,我去做什么?一个不相干的人,犯得着去给他当电灯泡!”
“你!——”志林原本阴沉的脸色,更难看了。
我转身要走,他从身后狠狠推我一把,高跟鞋无法平衡,我连人带包死死摔在地上。
“你会跟一个女孩子动粗!?”
我又气又怒地大叫,“还是不是男人?!”
“没见过你这样的女人!”
他恨恨地说道,“他表现得像狂蜂乱蝶,还不是拼命为了忘记你!不识好歹,好心当驴肝肺!就你这样的!不教训你,我就不叫南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