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晚这话说的太过自然,尤其是那个‘捡’字非常灵性。
你确定是你捡到的吗?
向来处惊不变的刘局都愣了一下,立刻反应过来了,问道,“季业平在你手里?”
“怎么能这么说呢,我只是看他受伤好心搭救他一把,要不是我,他可能早就被山里的什么狼啊狗啊的给叼走了。”
姜晚面不改色,“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能不能从他这里得到有用的信息。”
她没说她是怎么‘搭救’季业平的,刘正源也没问。
季家的调查迫在眉睫,这些细枝末节都不是重点。
“那正好,先把人带来,呃,不,请他来接受调查。”刘正源清了清嗓子,朝着门外喊了一声,“副队人呢?快来。”
门外传来脚步声。
刘正源对着姜晚道,“我才接到调令来云都,对这个案子的熟悉程度都来自卷宗和档案,所以这次成立的调查组,另外选了一个副队来协助。”
“哦对了,说来你应该认识。”
“他调查季家以及关注你们姜家的案子好多年了,这小子,当年连大好的晋升机会都放弃了,非要留在云都死磕,哎。”
刘正源话音刚落,脚步声已经由远至近。
逆着光,走进来的人是程铮。
程铮皮肤白,个头高,短发清爽,整个人干干净净,身上穿着的制服更是衬得他身形挺拔,正气凛然。
姜晚这个时候才发现,程铮的年纪其实不小了,大好的青年才俊,前途无量。
别人在他这个年纪早就已经结婚生子,他却还单着呢。
好歹喊了五年的哥,姜晚琢磨着,等季家的事情了结后,高低得给他报名一百个相亲大会。
想想那场面,应该挺好玩。
就不知道以程铮对谁都好的性格,在面对那么多媒人时是吓得扭头就跑,还是硬着头皮、红着耳朵,加一圈好友?
姜晚这边思绪飘散,程铮已经从刘正源那里领了审讯的任务。
他转过身,在没被看见的角度里朝姜晚眨了下眼睛,然后装着不熟的样子道,“姜小姐,麻烦告诉我季业平的位置。”
“哦,不用麻烦,我已经让人送他过来了。”姜晚看了看时间,回道,“现在应该就在监察司门口。”
“好的。”
程铮接人去了。
姜晚也跟着起身,朝着刘正源道,“我是不是该回避一下?那我先走了刘局。”
“不用回避,刚刚只说了季家的情况,你父母的情况还没说呢,我们继续。”
刘正源刚要接着往下聊,办公室门口有人来敲门,手里还抱着一堆东西,估计是有一些公事要交接。
姜晚非常识趣,“那我先到外面等。”
“也行。”刘正源喊了个下属过来,让人带姜晚去休息区坐一会儿,他这边马上就好。
调查组刚成立,事情多,忙得脚不沾地。
更何况刘正源除了负责这次调查,他本身还是监察司总局局长,清闲不了一点。
姜晚在休息区里刚刚坐下,就有个人匆匆跑来,手里还拎着一份早餐。
“姜小姐,铮哥让我送的,他说你肯定没吃饭!”
那人说完就风风火火地走了。
袋子扎得严实,都能闻到一丝香味。
姜晚确实什么都没吃。
她饮食不规律,程铮就是知道她这个臭毛病,才每次见到都耳提面命,操碎了一颗心。
姜晚笑了一下,有些无奈。
热乎乎的袋子一打开,里面依旧是她最喜欢的小馄饨,外卖打包版。
哦,边上还有一瓶温热的鲜牛奶。
姜晚在喝还是不喝之间犹豫了两秒,最后还是乖乖插上吸管,一口干了。
……
监察司门口,老六开着辆小车将季业平送来。
那天的爆炸波及,季业平被震得倒飞出去,虽说不至于要命,但受伤程度不轻,足足昏迷了一天一夜才醒。
刚醒来时,他也曾暴怒,差点把野火酒吧的仓库都给点了。
最后被老六偷袭,一棒子砸晕。
这会儿被送到监察司门口,季业平恍恍惚惚睁开眼睛,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铐着带进了审讯室。
审讯室里有一层单面玻璃,里面的人看不见外面,外面却可以清晰看见里面。
吃过早餐的姜晚又和刘正源聊了一阵。
然后一前一后地进了审讯室隔壁的监控室。
按理说,这个审讯过程姜晚不能参与,但她提供了那么多信息,又对季家的情况了解透彻。
因此在姜晚主动要求后,刘正源也破例同意了。
程铮作为主审人,已经开始审讯。
一些有技巧的套话,甚至是利用信息差来诈口供,这对一般人有用,但想要撬开季业平的嘴,很难。
哪怕刘正源刚来云都,也知道这位季家二爷对他哥哥死心塌地,任何对季业鸿不利的事,他都不会认的。
这样的人最棘手。
偏偏证据不够,抓也抓不了,问完只怕是还得放人。
审讯室里,季业平终于弄清楚状况了。
他露出一个极其轻蔑的笑,然后直接一副摆烂的姿态,往后一靠,闭眼睡觉。
这样的人,哪怕刀子在眼前都不会眨一下眼睛。
看着这一幕,监察司的其他人恨得牙根都痒痒。
刘正源丝毫不生气,更像是意料之中,“想要从他们内部击破,难啊。”
调查组其他派出去的人已经在着手调查季氏集团,从各个方面入手。
这边的情况,季业鸿很快就会知道。
到时候他同一艘船上的人,只怕也会有动作。
正这么想着,刘正源就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那边以他没有证据就抓人审讯为由,要求他立刻放了季业平!
刘正源挂断电话后,微微眯起眼睛。
从季业平进审讯室到现在,还不超过十分钟,消息就传出去了,这说明内里的钉子就有好几颗!
刘正源一言不发。
而这时,姜晚上前一步,不紧不慢道,“刘局,我们现在差的是实质性的证据,以及背后的名单。我倒是有个想法……”